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实习生贺婉妮)15日,武汉市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20条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释放利好消息,今后,在武汉市评职称,可不用再考外语和计算机。
据悉,意见围绕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新部署20项改革举措、50项重点工作,着力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限度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方面,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应用类人才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可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中央“千人计划”专家、武汉“城市合伙人”产业领军人才,可直接认定为高级职称。
建立人才举荐制度。赋予关键行业领域专家举荐人才资格,举荐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由“城市合伙人”认定委员会确认,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在重大人才项目评审中,建立人才的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制。
降低企业用才成本。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子女教育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试点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对引进重点人才的奖励支出,可在单位工资总额外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