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摄影摄像,杭州论坛摄影摄像合影拍摄
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摄影摄像杭州专题报道之: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记录摄影全程摄影
摄影师: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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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摄影摄像 杭州专题报道之: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记录摄影
全程摄影: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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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废止名录增补背后隐藏的是什么?
2011年11月18日,中国环保部发布通知,决定废止《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生效前已在国内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程序的通知 》,即名录增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受理企业关于名录增补的申请材料。这则信息在“国际化学品法规技术峰会2011”上被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CRC-MEP) 新化学物质管理部聂晶磊主任进一步证实,同时聂主任在峰会上还补充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如果已经2011年12月1日前送达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将仍可以得到受理。
图为CRC-MEP新化学物质管理部聂晶磊主任发表演讲时峰会现场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是环境部第7号令,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规定,凡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以下称《名录》)的化学物质,都称为新化学物质,未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将被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所生产的新化学物质的吨位和用途选择不同的申报类型以获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包括科研备案申报、简易申报和常规申报三大类。但如果企业的物质属于1992年1月1日至2003年10月15日期间为了商业目的已在中国境内生产、加工、销售、使用或从国外进口的化学物质,则符合名录增补的条件,企业可以申请名录增补,以免除不必要的新化学物质的登记。
根据华测瑞欧了解,在《办法》实施后,不少企业都着手于自身产品的名录增补工作,华测瑞欧也曾代理了一些企业的名录增补。现在环保部发出通知废止名录增补,这让不少企业都慌了阵
图为CRC-MEP新化学物质管理部聂晶磊主任发表演讲
脚,因为一些企业的名录增补资料正在提交过程中,企业觉得环保部的这个决定似乎太突然。但聂晶磊主任在会上告诉企业,环保部废止名录增补并不是一个突然的决定,是有关部门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1年10月前往山东和河北对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