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的对象 一开始我们就谈到,追索权制度是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性、促进票据流通性而特设的一项制度。这不仅表现在设立该项制度本身,还表现在行使该项制度中法律对保护持票人权益所创造的尽可能多的便利。其中为典型的就是在持票人对于追索权对象的确定上,法律允许任意选择和变更。 首先,持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甚至全体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这种选择不受数量限制,也不受顺序限制,只要是持票人认为有利于保障其权利的就可以要求追索。其次,持票人虽已对票据债务人中一人或多人进行了追索,但这并不意味着未被追索的其他债务人就因此免除了付款义务,持票人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再次对先前未被追索的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
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的概念 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 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 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怎么取钱? 1、首先检查汇票,看是否有印鉴章模糊、印鉴章加盖错误、多盖印鉴章、骑缝章不骑缝等问题,如果有的话,要让相对应的公司出具如下格式的证明。 2、按照汇票上的信息填写托收凭证,必须将付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填写完整,收款人为本人或某公司。 汇票的金额必须与承兑汇票上的金额一致。填写完整后,应该在“托收凭证”第二联上加盖自己公司的预留印鉴章。 3、银行承兑汇票的原件、托收凭证、一起拿到自己的开户行,到柜台进行请求解付,开户行受理后会将资料寄到出票人的开户行,审核无误后,一般5-7个工作日便可到账。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的转让方式,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操作者在背书过程中种种错误导致出现背书瑕疵票据,直接影响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常见背书问题主要有三种。 1、背书签章瑕疵 按我国《票据法》有关规定,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需要进行签章,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背书人签章栏加盖公司财务章与法人章。签章过程中就很容易出现签章过淡、印章化开、签章出框等问题,解决此类背书签章瑕疵,需要签章瑕疵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背书骑缝章问题 背书需要在票据背面背书栏内签章,在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背书时使用粘单时就涉及到骑缝章问题,常见的背书骑缝章瑕疵主要有粘单处未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断开等问题。 3、背书抬背不符 抬背不符也是背书过程比较严重的一种背书错误,它主要是指背书中前手被背书人的名称与后手背书人的签章单位不符,从而直接影响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与承兑。 据统计,除背书签章瑕疵、背书骑缝章问题、背书抬背不符这三种常见问题外,还有断头背书、有涂改的背书、回头背书等背书问题。所以,银行票据从业人员、企业财务工作者在接收、使用以及转让票据时,应密切注意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问题,切实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