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医务纠纷,殴打的病人,其诊断证明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会诊签字方可盖章,劳动力鉴定须由专门机构进行。对于过期诊断证明或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查对患者是否属实。
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用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后的恢复情况证明。
医疗证明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特征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医疗诊断证明作为证据一种,也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在审理当中,应严格认证。
诊断证明的合法性:诊断证明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伤者就医的医院才能出具诊断证明,必须出具证明的经办人是疗伤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必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