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机械根据包装物与包装材料的供给方式,可分为全自动包装机械及半自动包装机械;若按包装物的使用范围划分,可分为通用包装机、兼用包装机及专用包装机;而依包装种类可分为个包装机、内包装机及外包装机等。用于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包装机械包括复合材料加工机械、制袋机械、塑料中空容器加工机械等。
冲压设备必须具备以下设施:
⒈冲压设备上应有铭牌、各种操作指示、与警告性指示;
⒉电源接线应规范,设备的电缆不应有损伤,防止老化;
⒊冲压设备上的配电箱门锁应带钥匙,开门自动切断电源;
⒋单次、连续、脚踏冲压等操作的转换应采用带钥匙锁定的转换开关;
⒌冲压设备单次行程操作时,不得出现连续冲压行程;
⒍对选用连续行程操作时,应在操作过程中设有预控动作环节;
⒎冲压设备上必须有紧急停止按钮,并应能自锁;
⒏脚踏操作与手操作间应具有连锁控制;
⒐对露于机身外和机身顶部的传动齿轮、皮带轮、飞轮、杠杆等传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
⒑脚踏操作装置采用脚踏板式,以脚踏进行电气开关控制,并能自动复位;
⒒脚踏板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板应防滑;
⒓冲压设备必须具有防止手进入模具闭合区的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应根据冲压设备种类、生产产品工件形状等不同情况,采取自动进出料、加装防护装置、模具及使用取送料专用工具等冲压作业措施。
定期对电气系统的三项试验(保护接地、绝缘、耐压试验),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每台冲压设备都应取得《冲压设备准用证》,并在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附件、保护装置和与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