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
一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
二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
三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近两年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方式出现了新的特点:大量企业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融资和套利交易。
汇票融资也就是汇票承兑和贴现。承兑票据就是票据支付的信用保证,汇票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进行付款的票据行为。承兑人负有汇票付款的责任,随着承兑人的不同,汇票的信用不同,银行作为承兑人比商人作为承兑人的汇票信用好得多。而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将已经承兑的未到期汇票转让给银行,以换取现款,银行按一定贴现率从票面金额中预先扣除利息,履行贴现手续后,将汇票现值净款付给持票人,并保留追索权。在实际汇票贴现业务中,要考虑汇票自身的信用程度,信用程度低的汇票不但贴现率高,而且难以得到贴现。汇票的信用度,首先要看汇票的主要债务人,即出票人、承兑人或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其中以承兑人或保证人的资信为重要,其次要审查汇票的出票条款,正常交易和真实贸易背景项下的汇票比较可靠,比如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
汇票融资的主要风险表现在,汇票有可能遭到出票人或承兑人的拒付,还有可能持票人丧失向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权利。开出汇票后,出票人签名于上,他要对汇票付款承担责任。持票人的债权完全依赖于出票人的信用,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有可能遭到拒绝而不获付款。承兑构成承兑人在到期无条件的付款承诺,保证在汇票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商人承兑的汇票的信用较差,为提高汇票的信用程度,一般来说,要求银行在汇票上背书,保证承兑人付款,有了银行承诺,汇票成为了到期付款的信用工具,具有可贴现性。汇票在遭到拒付时,持票人对承兑人和出票人等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的权利,但行使追索权要做到,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示,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汇票,持票人不能对其前手追索,而且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将退票事实通知给前手,否则持票人不能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