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毁是指有缺陷的、超过保质期的、假冒品等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生产商、批发商或零售商退回,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各类食品饮料及半成品的处置。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例如,根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抽检重点品种如果抽检依法确认不合格,将要及时下架退市,退市后的食品要销毁处理。
可销毁的食品有:米粉、奶粉、饮料、粮食、食用油、冷冻食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肉及其制品、鲜乳、水产品、罐头、食糖、调味品、保健食品、膨化食品、巧克力、糕点、饼干、炒货、蜜饯果脯、果冻、冷食、饮料、豆制品、酱腌菜、酒等。在进行食品销毁时,具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食品标准与法规》及实施细则进行处置,采用绿色环保方式作销毁处理,确保产品无法恢复,并有效消除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的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在根本上维护企业市场的品牌荣誉。